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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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闹中取静,秋千河塘,温馨而别致,出门就可逛街,去酒吧街也很方便;我们的房间在2楼,房间不大,但布置挺有特色,很喜欢房里的小沙发,可以聊天喝茶;老板和管家都特别友好热情,邀请我们一起喝茶,也给我们去景点提供帮助;唯一不足的是,房间隔音非常不好,房门外就是个公共休息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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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有特点,院子里很漂亮~老板人好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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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家十分浪漫的客栈,房间里的装修真是太美了。要是我结婚了一定带着老公,来着度蜜月。